通城县工商局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检查
2008-06-05 22:30:08.0
  通城县工商局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检查
 
  根据《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计生文件精神和《通城县工商局200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隽工商[2008]9号要求,5月上旬,通城县工商局组织专班对局属12个基层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检查。从这次检查工作中看,多数基层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抓得比较规范,管理也很到位,主要表现:
  一是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严格把关到位。多数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在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都能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严查《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
  二是登记台帐建立健全。城郊、麦市、隽水抓得过细扎实,台帐规范、登记及时。
  三是工作负责到位。多数专管员对申办个体、私企登记资料能认真审查、把关。如城南分局有一外来少数民族申办个体执照,因少数民族计生政策另有规定,该局副局长胡雄文同志及时向局党办咨询,这种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学习。
  通过检查也发现有个别单位《流动人口婚育证》台帐建立不完善,无工作笔录,甚至就局今年从网上下发有关计生文件没看过。外来经营户办照无《流动人口婚育证》。这些问题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引起重视,查漏补缺,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工作程序到位。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大家齐抓共管,以达到综合治理,切实稳定优生、优育、低生水平。综合检查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对今后计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严格把关到位,凡流动育龄人口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一律要严格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及时归档。
  二是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日常登记管理台帐,内容要据实、记载齐全。
  三是认真填报《流入育龄妇女信息通报联系函》,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局党办,以便局党办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
  四是要积极支持配合当地人口计生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
  五是要落实《独生子女证》户主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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